- 所需文件
- - 入住许可申请书1份(规定样式)
- - 事业计划书1份
- - 外商投资申报书2份(根据外商投资促进法的外商投资申报书)
- 外商投资只要不属于限制投资的行业,都会无任何限制地优先允许入住
- 引入外资,并根据韩国国内商法程序设立法人(仅限新设法人)
- 取得入住许可后60天以内,应与管理院签署自家厂房或标准工厂建筑物的租凭合同。
- 首次签约时需缴租凭定金,合同期满后会返还全额定金
- - 标准工厂租凭保证金:标准工厂月租金 x 6个月
- - 自家厂房租凭保证金:租凭地月租金 x 6个月
- 外资到位后,需在30天以内向管理院办理外商投资企业的注册手续。
- 申请外商投资企业注册时应具备的文件
- - 根据外商投资促进法的外商投资企业注册申请书1份
- - 外汇买入(存款·取款)证明书复印件1份
- - 法人登记簿誊本(个人事业者可提交事业者登记证)复印件1份
- 在韩国一般地区投资的外商投资企业只限尖端行业或一定规模以上的企业享有税收减免优惠,但在自由贸易区投资的外商投资企业则不分行业、投资规模都可享有各种税收减免优惠(韩国国内企业无税收优惠)。 税收减免申请期限
- - 新入投资:截至外商投资企业开业日所属年度的年底
- - 增额投资:自增额投资申报日起2年以内
- 所需文件
- - 税收减免申请书(根据税收特例限制法的申请书)3份
- - 出口自由区入住许可书复印件1份
- 减免决定及通报:20天以内决定并通报